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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大连市农委法制处    日期:2018年01月12日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连市农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2017年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委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2016年度我委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委内执法程序不够顺畅;二是信用信息还未得到充分应用;三是创新能力稍显不足。2017年针对上述问题积极进行开展工作:一是为进一步理顺委内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通过两轮意见征求、一次集体讨论并经主任办公会同意,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农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定的通知》(大农发〔2017〕539号),全面保障执法的顺利进行。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引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前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中,引进信用条件,加强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三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制定《关于印发大连市农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大连市农委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大农发〔2017〕470号),要求市农委各部门在政策制定时要严格遵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规范审查内部工作流程,政策性文件必须填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表》方能审核通过,在必要时可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二、2017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农委职能

一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五个一律”的工作原则精简审批事项,结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目前确定市农委行政许可事项12项。2017年农业部取消审批事项6项,其中5项不涉及市级部门,1项审批事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志审查”我委对应取消,并列明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转基因生产企业的农业转进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对象等内容,科学再造审批流程,强化相关单位职责,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至法定时限的40%,明确细化裁量依据,确保每个审批事项“同标准审查”“无差别审批”。打破了审批环节事项多、流程长、自由裁量空间大等不利因素壁垒,为相对人提供最佳营商环境。强化对县区业务指导,编制印发《大连市农业行政审批作业指南》至各业务处室和区市县审批部门。

三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出台《关于印发市农委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大农发〔2017〕286号),对全委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市农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填报工作会议,对机关15个处室和12家事业单位进行填报讲解,现已编制完成《关于印发大连市农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大农发〔2017〕526号)并对外公布,办事指南已报审改办进行审定。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2017年3月出台《关于修订市农委“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大农发〔2017〕85号),对我委2016年制定的“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将调整结果在大连市农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制定《关于印发大连市农委“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17〕267号),公布《大连市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2016年版)审批类(市农委职责)》和《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农业部分)》,各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五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2017年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80号),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及各类养殖场户的养殖行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

2017年5月制定《关于印发市农委2017年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17〕197号)并召开会议,部署我委清理工作。经清理,确定市农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农委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提请市政府废止规章1件。市农委生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已在大连市农委网站上公布。2017年我委无新增规范性文件。完成2018年地方性法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修正《大连市种子管理条例》作为调研论证项目。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11月出台《关于印发<大连市农委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大农发〔2016〕316号),同年11月与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讷建宏、侯莉霞为我委外聘法律顾问。2017年3月制定《关于印发市农委协调外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程序的通知》(大农发〔2017〕80号),理顺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外聘法律顾问已提供法律服务34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23件、完成法律咨询11次。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管理。为更好规范市农委行政执法行为,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农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定>的通知》(大农发〔2017〕539号),全篇共七章四十六条,明确了市农委执法工作流程、执法部门执法职责、执法层级范围等内容。

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市农委执法人员在大连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共录入执法人员基础信息186条。严格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2017年1月完成34名执法人员证件的办理,12月组织63名执法人员参加2017年全市第二次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根据《辽宁省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全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制订我委2017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在www.838365.com和市公共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公示。为更好的推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市农委执法检查各项制度,2017年3月制定了市农委执法检查格式文书供执法人员参照适用。

二是编制完成市农委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2017版)。修订完成《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2017版)》《大连市农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17版)》《大连市农委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17版)》和《大连市农委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17版)》并通过大连市农委网站对外进行公示。

三是完善行政处罚一级报备审查流程。2017年《转发大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大农发〔2017〕324号)中,明确市农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采取PDF电子文档方式,并对市农委一级备案审查机构进行明确界定。对32件涉企行政处罚进行备案。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年受理国家、省信访转办群众来信件7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市政府授权信访复核案件6件,其中5件已办结反馈,1件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接待来访群众182件次367人次,均做到有效处理,群众满意度较高。受理民意网市民留言26件,办理回复率达到100%,按时回复率达到100%,市民满意率超过80%;受理民心网直办件2件,全部不参与评星,民心网诉求优秀率超过70%,反馈率达到100%,值守率超过80%,网络回应人(政民互动)网友留言2件,互动回应指数达到11.7。

(七)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了由韦敏副主任为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市农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并重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扶贫相关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依托“大连市办事公开网”公布各类信息办事服务信息80余条。

四是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通过民心网回应网民关注1件,通过民意网回应网民关注22件,按时回复率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梳理了2017年度涉及我委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投诉请求146件次、313人次,按照《大连市农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严格甄别把关,真正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渠道中剥离出来,对于应当诉讼、仲裁、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法定途径优先”,按程序积极引导百姓导入法定程序。对于属于行政部门职责的涉农信访案件,积极健全依法逐级走访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全年涉农信访情况稳定,委机关系统内未发生重大非访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全面提升人员法治意识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加快推进“法治大连”建设,市农委3月31日出台《关于印发2017年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农发〔2017〕161号)对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年度工作部署。6月29日制定《关于印发大连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大农发〔2017〕274号),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

二是推进法治意识提升。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5次,主要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每次学习前做好相关学习资料的准备工作,学习时由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工作之余加强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应有的差错。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作用,积极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现场咨询活动30场,培训6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相关书刊和宣传单20万份,展销优质农资产品10余吨。春耕备耕期间,我委通过大连广播电视台“12345市民热线”和“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积极宣传农资打假举措和消费维权知识,解答市民关切问题。

三、取得的成效

(一)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减轻农业企业负担。通过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处罚备案等制度的实施,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扰民,减少企业被查次数,进一步优化营商执法环境。结合简政放权,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祛除影响制约企业发展的“带病”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政策环境。

(二)农业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活动的频繁性,进一步推动农委业务工作的合法性,机关人员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制度的引进,加大了与群众的互动和政策制定的规范化。2017年市农委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得到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并重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扶贫相关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群众知情权,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显示,在2017年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大连在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排名第28位(2016年评估中,排名第50位)。这一评估结果反映出,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相比,我委当前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职权履行不充分、协同协作不顺畅、执法落实不到位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与社会公众所期望的法治获得感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市县两级农业部门上下衔接的不够充分,对接不紧密。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委将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大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谋划好2018年市农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做好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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